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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1 期】
标题
关于做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专项督办
办理时限
2025-01-06
办理要求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现状,做好总结梳理,加强分析研判。
主办部门
法规科,监管二科
办理时限:
2025-01-06
交办日期:
2024-12-27 15:35
主办部门:
法规科,监管二科
主办部门办理意见(法规科-2025/01/03 14:46):
发挥数据先导作用,多元化拓展侵权嫌疑货物信息数据源,建立渠道接收社会公众举报信息、知识产权权利人情报信息和外部门执法协作信息,及时对上述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风险布控方案;深度挖掘历史案件信息提炼风险特征,为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画像并转化为查验作业指令,实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数字化;加强区域联动,开展关际执法合作,数据共享,共同研判侵权风险,加大联合打击力度,防范侵权货物“口岸漂移”;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法院及行业协会等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关地企”信息共享、执法互动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的全链条纵深保护,加强与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单位住所地等公安部门联动配合,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对违法企业惩戒力度,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相融合,依法对进出口侵权货物受到处罚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合作,开展座谈会,听取权利人对海关的需求,鼓励权利人企业积极收集国内外市场侵权线索,提高关企联动保护力度。
主办部门办理意见(监管二科-2025/01/03 11:00):
从商品类别、贸易国别、进出口企业等方面对2024年以来查发的90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鞋、帽、化妆品等高查获商品出口情况,提升对电子机械类等查获量逐渐增长的商品重视力度;同时,加强与法规部门和风控部门联系配合,及时获取外关区查获侵权案件信息,结合辖区业务实际,研讨涉嫌侵权案件的风险点,扩充嫌疑商品知识面,提升口岸监管敏感性和准确性。
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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