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专项督办第3期:关于2月17日关长办公例会明确事项的督办 | |||
办理时限 | 2025-03-17 | |||
办理要求 | 一是抓好改革发展标志性项目统筹,加强研究分析,积极与总关职能处室沟通联系,争取项目获得立项。(综合业务一科、监管四科) 二是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推动闲置及老旧资产的置换和保值增值,强化关地合作,制定计划,积极推进小干岛现代海事服务基地保健中心建设、集体宿舍置换、艰苦海岛边关综合保障中心等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财务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政工科) 三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以智慧海关建设、“智关强国”行动为抓手,聚焦舟山海关重点工作,深入思考研究,提高年轻干部理论研究水平,强化研究成果转化。(舟山海关学会中心组) 四是提升执法规范性,加快推进专业审单、海事服务中心建设。(法规科、综合业务一科、监管一科) 五是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业务数据异动要引起足够重视,关注税收情况变化,要提升政治敏感性,妥善应对涉美因素,执行好贸易管制措施。(统计分析科、税收管理科、综合业务一科、监管一科) 六是要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综合考虑与岱山的合作事项。(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
主办部门 | 法规科,综合业务一科,税收管理科,监管一科,监管四科,统计分析科,财务科,政工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舟山海关学会中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