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4)
发稿人:发布时间:2024-05-16
工 作 提 示
(4)
关区各关,关内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5月16日下午,总署召开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第二次调度会议。会议指出,通读精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最基本的要求。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进入中期,各基层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至少通读一遍《条例》,各直属海关需于5月20日(下周一)报送相关数据。现对我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我关于3月中旬在杭关党建网发布了《关于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如仍有未完成通读任务党员的支部,请务必利用5月17日(本周五)一天时间,通过支部集中学、督促个人自学等方式完成《条例》通读,通读时间约90分钟。各单位、各部门请于5月17日下午16:30前,统一通过内网邮箱向联系人报送有关数据(详见附表)。
1.本单位在编在职党员人数,已完成通读人数(如有特殊情况未完成请备注说明);
2.各隶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是否开展;
3.本单位(部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律党课已开展数量。
各单位、各部门在布置和组织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联系人: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叶李儿(693512)。
附件1: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总表
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5月16日
舟山海关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