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9)
发稿人:发布时间:2024-06-14
工 作 提 示
(9)
关区各关,关内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总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近期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海关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深入,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研讨要再深入
1.各隶属海关党委近期要安排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
2.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三会一课”,围绕党的“六项纪律”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研讨交流。
3.每名党员干部要找到对自己最有警示意义的1条或几条纪律要求,交流研讨把“我”作为参与的第一人称摆进来,不能照搬照抄、应付交差。党支部要做好集中学习研讨记录。
二、警示教育要再深化
1.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暴露问题的整改作为党纪学习教育一个重点,认真对照《条例》和“三定”职责,全面排查本领域本单位本实验室等风险隐患,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高海关监管能力和水平。
2. 6月12日,我关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请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办公室渠道及时查阅会议资料,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并以适当方式将会议精神传达给离退休干部。
三、各级责任要再压实
1. 各隶属海关党委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或联系单位的督促指导,结合当前的巡视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对分管领域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6月20日前,要深入所在党支部、基层联系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学习交流研讨,真正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一起谈,不能仅仅作指示提要求。
2. 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加强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对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全覆盖。建议各单位各部门、各支部做好工作统筹,加快谈话进度。
3. 各隶属海关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纪律党课、警示教育等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把关。要注重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防止表面化、娱乐化,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各级纪检机构要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偏差。
4.各单位各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自测。总署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开通了“知识问答”功能。我关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和“关潮”公众号发布了自测题目,提倡党员干部通过自测的形式检验学习成效。
5.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习。近期,总署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网络课程的通知,请各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行动,学习完成情况于7月25日前报联系人寿鹏、高海焘内网邮箱。专班将视情通报关区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情况。
四、纪律党课要再推进
1.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多运用本单位本条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照《条例》具体条文,讲好纪律党课, “七一”前要全部完成。
2.各单位各部门可于7月2日前向总关择优报送党课提纲,成熟的也可随时报送。总关工作专班将择优向总署报送,并以适当形式对优秀党课进行交流展示。总署会以适当形式对优秀党课进行展示“赛马”。
五、对照问题要再自查
6月5日,俞建华署长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各级海关单位在党纪学习教育方面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有的单位对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全过程指导把关不够到位;二是个别党支部有等靠思想,推一推动一动,学习存在不平衡现象;三是对照典型案例、结合海关实际、岗位实际和自身实际不够,个别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督学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知道党纪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个别党员说不出“六项纪律”的主要内容;四是教育效果还需提升,在接受中央巡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仍然有个别干部不以为然、顶风违纪。
1.各单位各部门请围绕上述问题开展自查,并结合自身情况查漏补缺、对照整改。
2.请各单位各部门要边学习边总结,从制度建设、学习研讨、服务发展、警示教育、廉洁文化等方面认真梳理,有关做法可于
7月10日前报送总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期间也可随时报送,专班将择优向总署推荐。
附件1:海关总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俞建华署长在总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附件2:海关总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年第2期)
附件3: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网络课程的通知
附件4: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四)
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6月14日
舟山海关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