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许爱民违纪违法案开展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关区各关,关内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问责工作要求,党委纪检组对许爱民违纪违法案涉及部门开展了责任分析和责任追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责任分析,督察内审处、巡察办、第三巡察组作为许爱民案涉及责任部门,在抓党的纪律落实,从严干部教育管理中存在措施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经党委纪检组研究并报经杭州海关党委同意,对第三巡察组原任组长吴晓冬予以诫勉谈话,对督察内审处处长王国军和巡察办主任邵树坚予以提醒谈话。
关区各单位(部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从严管理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杭州海关党委纪检组
2020年8月18日
作者:吴桐 |
部门:政工科 |
发布时间:2024-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