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聘用人员年休假情况公示

驻定海办,关内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报送情况,经统计审核,现将聘用人员2024年度年休假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2025年2月8—11日;

二、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存异议的,请于2月11日下班前申报,逾期报送的一律作为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人事教育科奕秋莹(693186);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沃逸云(693212)。

特此通知。

舟山海关
202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