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相关关税政策调整业务培训的通知

驻定海办,关内各部门: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的政策要求,组织开展对美加征关税政策调整业务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月11日(周二)上午9:00。

二、培训地点:

西大楼三楼5号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税收管理科、驻定海办事处综合科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政策执行相关业务培训。

联系人:郭子雄(693285)

  


舟山海关
202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