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定海办,关内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动态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杭州海关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关工作实际,现就舟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有序、平稳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空缺情况
截至目前,尚空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2个,专业技术九级岗位1个,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个。
三、人员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新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经总关人事处备案的在编事业人员。
四、聘用条件
在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及要求》(附件1)执行。
五、工作程序
1.申报。请相关人员填写《杭州海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表》(附件2),于2025年2月21日前报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综合业务部(联系人:於佩佩;联系电话:693218),随附取得任职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民主测评。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
3.评定。综合考虑岗位空缺情况、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及廉政审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拟聘用人员和岗位等级在舟山海关全关范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研究审定。舟山海关党委研究审定。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领会政策,平稳操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
2.严格审核把关,公开公正地推进岗位聘用工作;
3.及时做好岗位聘用后工资待遇兑现、聘用合同变更和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