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党委关于印发《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稿人:发布时间:2024-04-18
海关总署党委关于印发《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党委,总署各部门,驻署纪检监察组,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特此通知。
中共海关总署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推动海关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结合海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全国海关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维护制度刚性和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让海关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弘扬海关队伍优良作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二、工作措施
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开展学习研讨。
1.加强个人自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新旧《条例》,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2.集中学习研讨。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纵深推进海关全面从严治党、把握海关队伍优良作风的内涵和实践要求等进行深入研讨。4月,总署党委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两级党委要通过中心组学习或读书班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月至7月,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要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做好学习安排,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讲1次纪律党课。
3.强化互动交流。开展“书记组长谈纪律”访谈活动,组织党组织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委员)围绕学习《条例》开展交流,选取一批反映好、效果实的访谈视频、精品课程在海关系统交流。总署组织编写《海关工作人员遇到纪律问题怎么办》,以“学《条例》、明纪律”为主题举办党纪学习教育展览,鼓励各级党组织探索互动式、沉浸式等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二)加强警示教育。
4.开展警示教育。今年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在5月开展,总署召开海关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5.强化案例剖析。总署组织编写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各直属海关单位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近两年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基层党组织在学习中要运用好案例剖析,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把握。
6.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加快海关系统“3+2+X”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体系建设,推动中国海关博物馆、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海关干部管理学院以及厦门、湛江海关等基地率先建成开放,打造海关常态化廉政教育平台。
(三)强化教育培训。
7.加强课程设置。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实施《“国门卫士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起来,海关总署党校、干部管理学院和各级干部培训要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
8.举办专题培训。总署举办厅局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研修班,各直属海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处级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表率。各海关单位要运用网络培训、e课堂、实训等方式,组织兼职教师、业务骨干开展《条例》宣讲,全面推动纪律教育进机关、进基层、进课堂。
9.建设学习平台。在总署网站设立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及时转发中央媒体和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站发表的学习解读文章;在海关政务信息、政工简报和新媒体平台等开辟专栏,促进经验交流,展示学习成果。
(四)认真对照查摆。
10.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好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11.建立工作机制。全国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在海关总署党委领导下进行,海关总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总署政工办会同驻署纪检监察组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各级海关党委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级海关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要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指导,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研讨,加强对基层联系点指导。
12.强化示范带动。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各级海关单位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13.注重统筹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2024年“1+2+7”海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做好工作统筹,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专项治理、“昏、懒、庸、推、贪”问题治理、保密纪律规矩教育等工作统筹起来,互促共进,协调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14.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赴基层和联系点调研时,要同步了解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要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总署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各直属海关单位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总署。
15.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等问题,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舟山海关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