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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稿人:发布时间:2024-04-18

关区各关,关内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2024年1月1日起,中共中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集中性纪律教育和总署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关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就《条例》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见附件)。

二、学习目标

即日起至3月底,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形式,确保所有党员干部完成对新《条例》的原文学习,并理解掌握其要点,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学习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的学习讨论活动。各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学习,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深度思考。

(二)筑牢思想防线。要结合《条例》学习,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走好群众路线,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提升学习成效。各党支部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均能将《条例》的新知识有效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严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学习情况请及时通过杭关党建网报机关党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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