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11)
发稿人:发布时间:2024-07-12
工 作 提 示
(11)
关区各关,关内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署层面、总署专班和总关党委近期部署要求,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现对我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详见政务网通知)。
二、近期,总署通过机要渠道转发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政工办发〔2024〕9号),要求真抓、实学、力行,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
三、近期,总署下发了《海关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负面清单》(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中央层面下发的50个典型案例、《海关党员干部遇到纪律问题怎么办》等学习参考资料认真组织学习。
四、7月9日,省委召开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通稿见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委班子要带头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持续推动已有相关效能建设的党建(书记)项目落地见效,以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要紧贴中心再谋重点领办项目,迭代推出一批具有突破性、牵引性的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负面清单》的通知
附件2: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通稿
杭州海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4年7月12日
舟山海关宣